
最近在追TVB的《正义女神》(佘诗曼和许绍雄的搭档真的好喜欢!),整部剧都在讲未成年犯罪,佘诗曼饰演“少年庭”的法官。剧中展示了各种令人愤怒、惊诧、扼腕的少年罪案,第一个案子,也是这部剧的核心,是14岁的高成彬被控将6岁男童林乐儿推下天台致死的案件。这位相貌文质彬彬,成绩优秀,在法庭上声泪俱下自责没有及时“拉住”失足坠楼儿童的少年,10岁时盗窃邻居财物,11岁霸凌同学致其轻伤,12岁纵火烧毁学校杂物间,次次精准“拿捏”法律的尺度脱罪。这一次,在大律师母亲的辩护下,自然也得以“平安度过”。离开法庭,重新回到校园的他,面对受害者的母亲,说出了五个字:我,是,故,意,的。接下来的事情我甚至不忍讲出来。

这不仅是影视作品的戏剧冲突,更是现实社会与文学创作中不断被拷问的痛点。正义的天平因年龄而倾斜,法律的利剑无法斩向恶童,受害者家属的绝望该如何纾解呢?呼延云的《父亲的复仇》就在讲这个问题。
在推理文学的坐标系中追溯“复仇”的轨迹,会发现一条清晰的演变之路。在古典解谜的黄金时代,复仇往往带有某种浪漫主义甚至英雄主义的色彩。阿加莎的那(好)一(几)部旷世名作都可以称得上是“代替法律执行正义的优雅审判”;《无人生还》中,复仇则变成了孤岛上的上帝之手,对逃脱法律制裁的罪人们降下神罚。
当推理小说的时间轴推移得更近,当舞台转换到我们身处的东亚社会,从《天使之刃》到《告白》到《彷徨之刃》(能一直数下去,这个题材真的是作品众多),“复仇”褪去了古典的优雅,被剥离出鲜血淋漓的现实骨架——特别是当复仇的矛头,指向了那些受《未成年人保护法》庇护的少年犯时。

《父亲的复仇》的故事,有着一个令人窒息的开局。
年仅四岁半的冯明媚,在一个地下车库的幽暗角落里痛苦地窒息而亡。警方勘查的结果是“意外”,死于哮喘发作。根据当时在现场的两人的证词,他们一个跑去外面拨打120,一个守在原地等救援。这两位“证人”,不仅是未成年人,更是成绩优异、家境优渥的“天之骄子”。
而女孩的父亲冯晓星,是一个在社会最底层挣扎的下岗职工。他身材矮小、相貌丑陋、性格懦弱,从小到大都是被人随意揉捏、肆意霸凌的“软柿子”。面对家破人亡的惨剧,这个平日里“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懦夫,会怎么做?
呼延云没有落入俗套,让冯晓星化身为一个只会拿着菜刀乱砍的莽汉(虽然一开始确实砍了吧)。相反,他借林香茗之手,为出狱后的冯晓星下了一份令人毛骨悚然的鉴定书:
“极度凶险,出狱后极可能再次犯罪,并完全无法预知其犯罪手段。”
这正是《父亲的复仇》让人喜欢的地方,父亲冯晓星的复仇,不是匹夫之怒的血溅五步,而是一场冷酷、精密、充满无穷算计的智力绞杀。他步步为营,制造出一连串匪夷所思的“意外”,将复仇的绞索一点点套在仇人的脖子上。可在这一盘棋局中,谁是“棋手”,谁是“棋子”……(已经尽可能的透露了,再说就泄底了)

在本书的后记中,呼延云讲到这部作品的创作初衷,源于他中学时代被校园霸凌的痛苦回忆,以及近年来社会上频发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
十年过去,从小说的初版到如今的修订再版,现实似乎并未变得轻松。2014年的奶西村少年暴力事件、2019年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2024年邯郸初中生杀人埋尸案……每一次惨剧的发生,都在刺痛着大众的神经,也印证着《父亲的复仇》并未过时的警示。
小说中,那个冷酷傲慢的加害者,曾狂妄地喊出:“因为——这是——他妈的——我们的世界!”法律原本是为了保护心智未熟的少年,但在那些“恶魔”眼中,却成了他们肆意剥夺他人生命而不受惩罚的“免死金牌”。
在这样的现实面前,侦探呼延云,在本作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惨败(好像我在看《扫鼠岭》的时候也说过这话)。他的惨败,不仅仅是因为对手布下的连环诡计太过吊诡,更是因为他有点儿执拗的信念(通俗地说,就是中二热血)。
“推理是为了探求真相,但推理者必须永远站在受害者一方。”
面对一个十恶不赦却逃脱法律制裁的未成年加害者和一位痛失爱女、被逼上绝路的复仇父亲,侦探究竟该去阻止犯罪,还是该闭上双眼让复仇的子弹飞向恶人?正如小说中的夏警官所言:“你也许拦得住一列疾驰的火车,但是拦不住一个父亲的复仇。”

《父亲的复仇》不是一本可以轻松阅读的爽文,虽然我在读的时候仍然会忍不住对呼延云(侦探哈,没有说作者的意思)的中二行为进行不同程度的“嘲讽”,比如书中反复提到的“白皮松林事件”。
单推跪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亡命徒一般。
血,许许多多的血,顺着受伤的胳膊流下,和雨水一起在大地上疯狂地蹦跳成一片鼓噪旋即破裂的猩红,仿佛是愤怒的青春在沸腾……
初次看到这段,对这突如其来的中二,大概谁都会撇撇嘴吧,但只有看到最后,了解了那些人的经历,才知道只有这样的热血才能对抗那样的恶。
少年变坏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想终结这样的坏,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那需要更多的人殒身不恤,需要更多《父亲的复仇》一样的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