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天乐被追债1.3亿!旗下艺人发声,本人回应:原告涉及三项嫌疑(古天乐被追债1.49亿是真的吗) ypxx.net

香港的电影,似乎总与风雨相伴。九月初的一天,一个消息像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层层涟漪:古天乐和他创立的天下一电影公司,卷入了一场涉及一亿四千九百万港币的借款诉讼。消息一出,整个香港娱乐圈都为之震动,仿佛看到了这座岌岌可危的电影旗帜,在风中摇摇欲坠。

事情的开端,要追溯到2019年。当时,天下一电影向一家原告借入了七千万元港币,但后续偿还款项寥寥无几,只归还了一千三百多万。如今,原告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剩余欠款,连本带息,总额高达一亿四千九百万。这个数字,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更不用说是一家以扶持香港本土电影为己任的公司了。

古天乐,这个名字早已超越了演员的范畴。他不仅是电影界备受尊敬的领军人物,还是香港演艺人协会、电影工作者总会会长,更是天下一影视公司的掌舵人,活跃于大半的香港电影项目之中。在香港电影行业低谷时期,他慷慨解囊,投资拍摄,积极扶持新锐导演和后起之秀,为无数困顿的从业者提供了喘息之机,成为了支撑香港电影产业的重要支柱。

身为金像奖影帝,他始终保持着低调谦逊的姿态,热心公益事业,在业界赢得了极高的声誉。演员、行业管理者、投资人,多重身份的叠加,赋予了他香港文娱圈举足轻重的地位,也让他拥有了强大的话语权。坊间流传,古天乐身家坐拥十亿,这样的财富,怎会因为一笔几千万的借款就轻易陨落呢?

消息传来,许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天下一电影,是不是要完了?旗下艺人刘俊谦在商业活动上被记者堵截,坦诚地表示会支持老板,并称这只是公司层面的商业纠纷,对自己目前的工作和薪资影响不大,但他也不便透露更多细节。

诚然,创始人身陷巨额官司,旗下艺人声言一切正常,恐怕是天方夜谭。即使薪资发放如常,戏约未停,舆论压力也难以避免。有人或许会说,演员只需专注于表演,公司债务与他们无关,但娱乐圈的复杂关系,并非简单的与我无关就能撇清。

随后,天下一电影迅速发表了严正声明,表示没有回避诉讼,但同时指出原告提交的案情并不完整,并提出了三个重要的抗辩点。首先,原告这家离岸公司曾被注册机构剔除登记,导致公司主体解散近三年,天下一苦于无法找到对方的授权负责人,想还钱也无从下手。公司认为,这段关键历史被原告的起诉材料所遗漏。

其次,原告的行为公开发布了纠纷的细节,违反了合同中的无损害原则,属于违规披露。在商业借贷协议中,约束双方不得随意将借贷细节泄露给第三方,这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惯例。

最后,天下一方面声明,将追究原告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案件交由代理律师处理,之后将不再对外补充说明。古天乐本人则选择保持沉默,一切由公司统一对外发声。

需要强调的是,这三点仅仅是被告方的抗辩理由,并不代表法院已经正式认定。法庭是否采纳这些理由,债权人失联期间利息是否应继续计算,都需要在开庭举证质证之后由法官来最终裁决。网络上许多自媒体将声明内容当成铁一般的事实进行传播,这种解读显得不够严谨。

离岸注册的商业实体,其登记状态往往变化无常,负责人也可能随时失联,这确实容易给债务履行和利息认定留下灰色地带。然而,法律界也指出,即使债权人公司解散,债务并不会自动失效,债权承接依然存在合法的途径,不能轻易取消利息的计算。这两种观点都具备一定的道理,最终的结论,仍有待法庭的判决。

再回到电影行业本身。天下一电影在香港本土影坛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持续投入资金和资源扶持中小成本的港片,许多新锐演员和导演都从中受益。电影行业,投资风险高、回款周期长、票房变幻莫测,一部电影能否收回成本,充满不确定性。

前期投入的资金,往往需要漫长的等待才能回流,如果几部作品接连失败,资金链很容易就会变得紧张。看到上亿的诉讼标的,就断言天下一电影要崩溃,还为时过早。这仅仅是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而非法院最终判决的金额。

在借贷纠纷中,原告往往会开出高价,而庭审抗辩后,实际认定的金额往往会大幅缩水,这在法律实践中并不少见。在判决结果敲定之前,既不能轻易认定古天乐恶意欠债,也不能简单地指责原告无理取闹。我认为,大众在评价公众人物的商业官司时,往往容易简单地将其归结于道德层面,认为欠债就是品德有问题。但商业纠纷的复杂性,远非人品两个字所能概括。

当然,言归正传,签订合同,多次延期未还清,履行合约义务仍然是应有的责任,公众人物更应该接受更多的监督。这两者并不矛盾。如今,网络上的舆论呈现出两极分化。一方坚信天下一电影扶持香港电影的好意,愿意相信其抗辩的逻辑,认为债权人失联足以对利息计算产生质疑,应该等法庭彻查清楚再做出结论。 另一方则强调契约精神的重要性,认为签了字就应该履行,即使债权人出现问题,也应该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来厘清债权归属,不能单方面拒绝偿还。还有一些没有根据的传言,将这笔债务与古天乐的个人演唱会、个人消费硬性关联,编造出各种缺乏事实依据的因果关系,这些内容根本没有出现在诉状和声明中,纯粹是自媒体的杜撰,不可轻信。

面对尚未定案的商业诉讼,普通人最稳妥的做法,就是分清三类信息:法院的正式文书、官方发布的声明,以及自媒体的各种猜测和脑补。前两类可以作为参考,而第三类,就当是茶余饭后的闲聊。当然,有人认为网民有发表个人看法的权利,这是没问题的,但拥有表达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散布不实信息。

影视圈光鲜亮丽的外表下,隐藏着巨大的资金压力,这方面的困境,普通人很难想象。这场官司,既是两家商业实体的博弈,也折射出香港电影投资赛道的生存困境。究竟谁对谁错,还需等待香港高等法院的最终裁决。在生效判决尘埃落定之前,任何仓促的结论,都显得轻率而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