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珍娜长了张世首美脸,洗五次纹身却不敷麻药,理由居然是嫌麻烦(林珍娜长相变化) ypxx.net

刷到林珍娜这段访谈的时候,我正敷着面膜瘫在沙发上。画面里她语气平常得像在说中午点了什么外卖:“洗纹身一共做了五次,麻药一次都没涂过。”我手里那张面膜差点没拿稳。

先给没吃过这个瓜的朋友补个背景。林珍娜,Nana,老牌女团After School出身,后来凭《假面女郎》《人间失格》转型成了演员,最响的标签是连续几年被评“全球百大最美面孔”,中文网友干脆叫她“世首美”。就这么一张靠脸吃饭的脸,你以为她从小到大连矿泉水瓶盖都舍不得自己拧?

可你们翻她早几年的照片——肩膀、锁骨、胸口、肋骨、脚背,密密麻麻全是细线条纹身,蜘蛛网、花枝、小图案顺着胳膊一路爬到后背。那是她人生最低谷那段日子扎上去的,用她自己的话说,是情绪的出口。

结果就是这么一身纹身,她愣是全洗了。而且洗的方式,让我这种连打针都要做十分钟心理建设的人看傻了。

她在张度妍那档《Salon Drip 2》里讲得明明白白:激光洗纹身,前后做了五次,整整拉了十个月的长战线。这十次里,麻药一次都没涂过。

我第一反应是,这姐是真不怕疼吗?结果她给的理由特别离谱——不是不怕,是嫌麻烦。她说那种麻醉膏,得先厚厚抹上、再裹上保鲜膜、干等三四个小时它才起效,她等不了那口气,干脆直接上激光。

最狠的是她自己补的那句:激光洗纹身的疼,大概是当初纹的时候的五倍。胸线那一圈、肋骨、脚背,全是皮薄贴着骨头的地方,激光一打一个激灵,她就这么咬着牙挺过来了。

但真正让我愣住的,根本不是她有多能扛,是她为什么要遭这个罪。

不是为了拍戏遮纹身,也不是为了立什么人设。是她妈妈说了一句话——“我想看到你的身体,回到干干净净的样子。”就这么一句,她把满身的纹身一个一个洗了。

我倒回去翻她的旧采访才知道,这么多纹身她几乎全洗了,唯独小腿上留了一个“1968”。那是她妈妈的出生年份。

你品品这个反差:镜头前是那个高烧拍枪战戏都不眨眼、被评成世界最美面孔的狠角色;镜头外,为了妈妈一句“想干干净净”,她能忍着五倍的疼、耗着十个月的激光,把自己的记忆一点点磨掉,最后只留一个数字,陪在自己身上。

我甚至有点佩服这种人。嘴上说着“嫌麻烦”,身体却比谁都诚实。她不是真不怕疼,是为了那个对的人,疼不疼这件事,被她悄悄排到了“想让妈妈高兴”的后面去了。

“洗纹身是纹的时候五倍疼她都不打麻药,这毅力放内娱也是王炸”

“看到她小腿留着1968那个数字的时候,我直接破防了”

“嘴上嫌麻烦,身体却在给妈妈交答卷”

“世首美这张脸,偏偏长了颗最硬的心”

说真的,我写到这儿还在回味。一个能把满身纹身咬牙洗干净、连麻药都懒得敷的人,你说她是被“嫌麻烦”的急性子带着走,还是心里压根憋着一股想让妈妈高兴的狠劲?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