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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只从外表区分女人和男人?相貌,身形,衣着,还是谈吐?如果无法区分,女人是不是可以活成男人,男人是不是也可以活成女人?
一个17世纪的女人,把自己作为方法,进行了这项社会实验。她叫罗斯,具备当时社会所推崇的所有男性品质。她觉得自己可以成为男人,于是就这么做了,还娶了一个妻子,结果遭受了最严酷的惩罚,因为她的两腿之间没有男人的阳具。
但在这个失败的故事中间,有很多超脱时代的闪光。电影《罗斯》讲的就是这些闪光,主演桑德拉·惠勒充分展现了雌雄同体的魅力,并因此拿下了柏林国际电影节最佳主角银熊奖。
《罗斯》的叙事与色调极简,极简之上又有惊雷。它们跨越时空,穿透银幕,形成回响。
01.
以“男性身份”还家,日常性的政治革命
《罗斯》的主角是从战场上归来的另一个木兰,但她没有选择回归自己的女性身份,而是继续扮演一位男性。她回到死去的战友的故乡,以他的身份,继承他的土地与家园。
当然,17世纪的罗斯,根本无从接受什么先进的女性主义思潮影响,只有自发、朴素、务实的生存欲望。欧洲前现代历史上,有很多像罗斯一样伪装成男人的女人。她们不想成为男人,只想“合法”地获得一点女人没有的好处。
这些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绝对的经济支配权,参与村落的议事决策,逃离被强奸的威胁,更自由地呼吸与生活。
用罗斯自己的话说,她只是贪心罢了。只不过这小小的贪心,直接导向了行动,行动直接产生了革命性的结果。于是我们看到了一个日常而非例外状态的英雄,用谎言和伪装喂养的英雄。
不要小看日常,它是父权制权力最密集运作的空间。女性被牢牢禁锢在家庭内部,唯一的命运是成为一个母亲,无偿交付自己的身体与情感于无休止的劳作中,仰仗丈夫和儿子的脸色度过余生。
如果她的丈夫去世,要看他如何在遗嘱中处置她。她也许能拿回自己的嫁妆,也许能获得他部分财产的用益权,在她和丈夫关系和睦并被认为恪守妇道的情况下。她很可能迅速被父母安排进入下一桩婚姻,接受新造的丈夫的管辖,造出一个新的儿子。
如果她的丈夫失踪,那会是最糟糕的情况。她既不是妻子,又不是寡妇,在妇道的世界都难以立足。在新教改革之前,再嫁更是万万不可能,教宗和民法都告诉她,不管丈夫失踪了多少年,她都要为他守活寡,除非她能确凿地证明他死了。
而现在,罗斯可以把上述的一切包袱都甩掉。女人上战场是暂时的越界,在日常生活中打破性别秩序才称得上革命。她出于一己私利的行径,竟然让她长出了一个现代性的自我。拒绝宏大叙事和乌托邦理想,只关注“此在”而非“超越”,对作为个体的自我和日常生活全肯定。这种对社会宣教充耳不闻的态度,可以让她少上很多当。
至于罗斯的谎言与伪装,还是不要苛责的好。它们是弱者的武器,尤其在性别区隔如此无稽的社会环境下。如果不是因为意外,罗斯的女性身份也许永远不会被发现。社会建构的性别气质是毫无用处的纸老虎,无法鉴定一个人的性别,活该它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罗斯的饰演者桑德拉就想过,要不要让罗斯压低声音说话。随后她发现,作为女性的自己,反而比作为男性的导演马库斯声音更低。于是桑德拉的表演重心从“装”变成“藏”,专注于罗斯的内心与情感世界,让她的每个行为都事出有因。
在电影中,罗斯表现得比村落里的任何男性都勇猛镇定,对危险的嗅觉也更灵敏。部分是因为她生来如此,部分来自于战场的创伤经验。罗斯有一把枪,很多时候是男性权力的象征。她用枪从棕熊口中救下了村民,被奉为村落的英雄,但他们也因此害怕她。

棕熊事件让罗斯安全地纳入村落的社会网络,让她真正成为“自己人”。如果说之前村民对罗斯的真实身份有所怀疑的话,这件事一举把她抬上声望的顶端。
他们从来不在乎真相,而女扮男装这件事,从来不在他们的想象力范围之内。他们最多只会觉得罗斯身材矮小瘦弱,但她慷慨,这就够了。互惠是村落社会网络的基石,其他的无甚重要。
在缺乏照片、指纹、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的前现代社会,确认久未谋面者的身份是困难的,就连至亲之人都很主观,冒名顶替并非难事。历史著作《马丁·盖尔归来》,就可以算作罗斯故事的性别反写。
冒名顶替的“马丁·盖尔”与罗斯形成对照的一个意义,是揭示男性也有伪装的需求,不管出于什么目的。《罗斯》的导演马库斯拓展了冒名顶替者的酷儿潜力,在他看来,每个人都是酷儿,因为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却要生活在别人制定的统一标准之下。
我们看到了伪装与自我塑造之间的张力,马库斯选择了女性作为一个冒名顶替故事的主角,总归还是因为女性身上的革命性。伪装作为女性的生存策略,极少得到重视和肯定,与此同时自我塑造之于女性,在历史上实在是天方夜谭。
所以罗斯的宣言才那么振聋发聩,她说:“我们不是上帝创造的,我们想象,然后自我创造。”
02.
“木兰”娶妻:一组特别的婚姻关系
电影中罗斯的婚姻同样是革命性的,她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联姻娶妻。无论男性还是女性,谁不想家里有一个贤内助的“妻子”呢?
起初,罗斯完全复刻了传统的父系婚姻模式和丈夫的角色扮演。在这样的婚姻里,丈夫是完全不拿妻子当回事的。他们与同性维系着亲密的关系纽带,与妻子常常无话可说。
除非他们是虔诚的基督徒,对自我有着较高的道德要求——
“它是一种居家的美德,让丈夫和妻子得以怀着对神圣秩序之善的欢悦信仰来履行婚姻的义务。”
生育本身,也是一项神圣的义务,与两情相悦无关。一对没有孩子的夫妻,不仅无法向家族的长辈交代,还会被村落的人说闲话。
罗斯无法与妻子生育,那会暴露她冒名顶替的实情。但当岳父以土地交付为由,责令她与妻子行房,她只好佩戴上木制的假阳具,全程不允许妻子看她。随后她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孩子,孩子当然不是她的,但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她的妻子显然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天真地以为终于和罗斯有了“爱的结晶”。罗斯不在乎孩子的父亲是谁,她只觉得撞上了天大的好运。来路不明的孩子,让异常的婚姻走上了正轨。
但是意外在这时候发生了。罗斯被蜜蜂蜇伤昏迷,她的妻子,在为她擦洗身子的时候,发现了她的秘密。我们现在可以知道妻子的名字,苏珊娜。苏珊娜先是崩溃地哭了一会儿,接着就开始封锁消息,紧闭门窗,不再允许仆人进屋,接管庄园的大小事务,俨然一个“女主人”。
这是历史上失语的所谓“家庭主妇”,展现主观能动性的时刻。她们一直都知道如何利用现有的社会规则,运营对自己顶重要的声誉,维护本就为数不多的利益。苏珊娜需要一个丈夫,所以她收益最大的做法,就是在外界面前维持原貌。
历史著作《马丁·盖尔归来》像是一个平行时空,马丁·盖尔的妻子几乎一下子就知道这个“马丁·盖尔”是假的,但她欣然接受,帮他成为了自己的丈夫。她一开始也许只是庆幸,换了个不厌弃她、可以平和相处的丈夫。没想到两人后来生出了浪漫的情愫,私自缔结了彼此。
而之于苏珊娜,这段冒名顶替的婚姻给予她的,是不用履行妻子的某些义务,以及丈夫更多的放权。传统的性别分工失去效用,因为不再有可以削足适履的左右脚。旧脚本下桌以后,接下来的一切动作都可能是革新。

导演马库斯无意呈现同性婚姻,罗斯与苏珊娜的情感也与性缘无关。她们是利益共同体,基于共同的秘密存在,以共同生活来发愿,哪怕她们是两个陌生人。
这是了不起的实践,在假的路径上通向了真。由此她们可以祛除父系婚姻的表演性,彼此之间也终于不用伪装。人只有在可以做自己的时候才真正自由,只有在允许做自己的空间才真正感觉安全。
罗斯就是在秘密被苏珊娜发现后,才终于睡上了好觉。伪装会剥夺掉太多自我的力量,而自我暴露又伴随危及生命的风险。值得庆幸的是,外界纵然洪水滔天,但她们可以保证在面对彼此的时候,变得通身透明,真正畅快地活着。
她们秘密缔结的共同体,是她们自己的诺亚方舟,就像那座在森林搭起的小小帐篷,一个超脱于现实世界的神话空间,肯定了她们的结合。但小小帐篷,没办法牢固到真的乘风破浪,也没办法得到神的垂怜。一旦被勘破,是万劫不复。
03.
女人缺少的仅仅是男人的“第三条腿”吗?
革命总是要流更多血,因为它是一种越轨的过度,既难以被上层建筑收编,也难以被普罗大众接受。从电影中罗斯被村民揭穿的那一刻起,我们就知道,审判必将到来。而定罪又是那么容易,验明正身即可。她的两腿之间没有晃动的“第三条腿”,男人的阳具。
将《罗斯》与性别反写文本《马丁·盖尔归来》对比,可以更清楚地看到何为真正的性别禁区。在这两个故事中,冒名顶替者无论男女都被判处极刑。欧洲前现代社会对冒名顶替零容忍,与该行为在基督教教义中挑战上帝的权威有关。
两个故事的区别,全部在于审判结束之后。首先是那个作为共谋的妻子的判局,马丁的妻子贝特朗获得了宽恕,庭上认为,女性本来就容易被奸诈狡猾的人欺骗。而罗斯的妻子苏珊娜,不由分说被判沉塘。
背后的原因的确与性别有关,或者说,与父系婚姻的正统有关。随着真“马丁”的回归,贝特朗又能重新嵌入父系婚姻,照护变成瘸腿的丈夫。虽然这个丈夫依然厌弃她,也不为自己先前的抛妻弃子感到愧疚。
但苏珊娜,她与一位女性缔结婚姻这件事实在是大逆不道。它全面冲击了父权制的根基,无论是“男主外女主内”的公私二元结构,抑或“传男不传女”的继嗣与垄断制度。
还有一个在战后尤关紧要的原因,是社会对传宗接代的要求。两个故事的时间背景都是人口凋敝的战后,同性婚姻看起来最大的威胁,是会造成性与生育的分离。
传宗接代本质上是对女性身体的控制,所以他们希望罗斯去死,但不能立马去死,要先生一个孩子。而苏珊娜的孩子很有可能是强奸的产物,在强奸像呼吸一样日常的社会里,就是会突然多出一个孩子。
这里必须提及真“马丁”的“第三条腿”,是个瘸腿。真“马丁”的阳痿,或许可以和罗斯的假阳具形成对应关系。欧洲有句谚语说,“谎言降临于瘸腿,因为谎言让你无法行走。”那么阳痿,就是父权制谎言的象征。真阳痿与假阳具,无非是权力主客体的对应物。

女人缺少的仅仅是男人的“第三条腿”吗?这是个假问题。因为生理特征从来不是核心,谁在掌握权力才是。问题的核心不变,就会不断变幻出千百种形态,遗臭万年。
且看后来流传的对“马丁”案的评述就知道了。文艺复兴哲学家蒙田看到了该案的复杂性,假“马丁”与贝特朗私定的婚姻存在合理之处。他为假“马丁”被仓促地判处极刑喊冤,对作为工具的人类理性提出怀疑。但他在评述的时候,不假思索地选择了女人作为理性的喻体:
“没有和瘸腿的女人睡过觉的人,是不会懂得维纳斯无懈可击的美妙的。”
不知道他会不会同样为罗斯的遭遇喊冤,但众所周知,古今中外那么多先贤大儒,不管对“人类理性”分析得多头头是道,从来没有把女人纳入人类的范畴,不然也就不会对父权制的谎言视而不见了。
就像“马丁”案的当庭法官科拉斯,虽然亲自判处了假“马丁”极刑,但很快写下了他的故事,给了他的故事另一个机会。假“马丁”作为能言善辩的骗子,是故事里最有创造性的角色,也是一个悲情的英雄。与此同时,马丁妻子贝特朗的自我塑造被抹除了。
还好罗斯在故事的最后夺回阐释权,写下了自己的故事。我们无从知道她写下了什么,但我们知道,那是一种自传式的冲动。美国学者莱昂内尔·特里林认为,自传的主体是一种典型的现代性自我,是“决心展现自己全部真相”的自我。
罗斯,一个从来不敢想明天、只想活过每一天的人,不在乎自己会被处以极刑,却在听到苏珊娜死亡的消息时崩溃。那个人曾经给了她展现自己全部真相的决心,现在,似乎又是时候了。
我们当然也知道,罗斯的自传不会被历史收录,因为历史是有权有势的男人人为选择的结果。但后世创作者的想象和重述告诉我们,历史上不止一个罗斯,她们没有改变历史,但她们存在过。
参考资料:
1.《马丁·盖尔归来》丨娜塔莉·泽蒙·戴维斯
2.《心灵革命:现代中国的爱情谱系》丨李海燕
3. Interview: Rose isn’t a revolutionary丨Austrian Films
4. ‘All the images I create must be aware of the responsibility they carry’: Markus Schleinzer on ‘Rose’丨Purple Hour
5. ‘I Wanted to Know if I Could Pull It Off’: Sandra Hüller on Playing a Woman Playing a Man in ‘Rose’丨The Hollywood Repor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