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1日,贵阳市检察院决定对“贵阳杀妻水煮分尸案”提出抗诉,理由是一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

根据一审法院判决书,嫌犯张某与被害人黄女士于2012年结婚。2019年,张某掐死黄女士后,用黄女士的手机在微信中向其亲友发送信息,谎称黄女士离家出走。随后,张某将黄女士的尸体肢解并分袋包裹,随意丢弃在不同地点。六年后,警方通过DNA比对确认黄女士已于2019年遇害。
张某被捕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其无期徒刑。此前,黄女士家属申请抗诉的理由是张某故意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属于罪行极其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