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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深测检测(东莞)有限公司

国家实验室资质CNAS资质编号LXXXX(批准中),省级实验室资质CMA资质编号202519010337

实验室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莞太路厚街段216号203室

客户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信息。

一旦出现这些信号,企业必须暂停交易,进行深入调查并履行报告义务。

两用物项判断的法则:以技术参数为标尺进行比对

1、技术参数是判断两用物项的核心,决定了产品是否达到管制的性能阈值。

2、判断的起点和核心是比照《清单》中的技术参数。例如,商务部对“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的管制标准是同时满足高纯度(>99.9%)、高强度(抗折强度>30Mpa) 和高密度(>1.73克/立方厘米) 三项指标。只要其中一项不满足,例如人造石墨粉不具备抗折强度,就不属于管制范围。

3、企业必须建立“技术参数底稿”制度,由研发部门详细记录产品的关键性能指标,并与《清单》逐条比对。

什么是两用物项及管制清单

1、“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用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可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与服务。

2、国家对此类物项的出口实行清单管理。判断的唯一法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及商务部发布的相关管制公告。

3、2024年12月,商务部等部门发布了整合统一的《清单》,将所有两用物项按行业划分为10大类,并为每个管制物项编配了独立的管制编码,这是进行物项归类和审批的权威依据。

两用物项判断误区:海关编码不是“通行证”。

1、许多企业习惯于依据海关商品编码(HS Code)来判断产品是否需要出口许可,这是一个普遍且危险的误解。商务部门明确指出,海关商品编号不是判定是否属于两用物项的依据。

2、HS编码主要用于货物通关和征收关税,其归类逻辑与出口管制的技术安全逻辑完全不同。一个常见的例子是,技术指标不同的两类受管制无人机(如9A012.a.1和9A012.a.2),在海关系统中可能对应完全相同的商品编号。

3、部分明确受管制的物项,如某些特定型号的铣床和磨床,在海关系统中甚至没有独立的商品编号。如果仅依赖HS编码判断,企业极易误判,导致无证出口的严重后果。

出口管制合规是许多外贸企业的知识盲区与风险高发区。近年来,中国建立了以《出口管制法》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为核心的严密法律体系,对维护国家安全至关重要。判断货物是否属于受管制的两用物项,是企业合规出口的第一步,也是最容易犯错的一步。

两用物项和进出口许可证申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提供《监控化学品进口核准单》或《监控化学品出口核准单》原件;

2.核、核两用品、生物两用品、有关化学品、导弹相关物项、易制毒化学品和计算机出口: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批复单原件;

3.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批复单》或《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批复单》原件;

4.放射性同位素进口:提供《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审批表》原件;

5.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6.外贸合同正本;

7.进出口经营者公函(介绍信)原件;

8.领证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9.如因异地申领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被委托人应提供委托公函原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备案登记表、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指在核能领域中,既可以用于和平目的的核应用(如核能发电、核医学等),同时也可能具有潜在军事用途(如制造核武器的某些部件或材料)的物品或技术。

生物两用品

指既可以用于合法的生物医学研究、疾病诊断和治疗、农业生产等民用目的,又可能被用于生物武器开发的生物制剂、技术和相关材料等。常见的包括一些特定的细菌、病毒培养物、生物毒素等。

监控化学品

是指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前体、原料和中间体的化学品,以及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在化工行业中可能有正常的工业用途,但由于其潜在的军事威胁,例如,某些特定的含磷化合物可能是生产神经性化学武器的原料

导弹相关物项

涵盖了与导弹研制、生产、试验、发射等过程相关的物品

易制毒化学品

是指可以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学原料或试剂。这些化学品本身可能在化工、医药等行业有正常的用途,但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来非法生产毒品。例如,麻黄碱是一种常见的易制毒化学品,它在医药领域可用于治疗某些疾病,但也可能被用于制造冰DU。

二、两用物项具体包含哪些?

1.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23〕66号)(以下简称《目录》),两用物项管理商品的范围依进出口而有所不同。

进口管理目录 包含4类管控物项和技术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监控目录所列物项。

2.易制毒化学品。

3.放射性同位素。

4.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

  1. 两用物项和技术:在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该目录明确和细化了相关物项进出口许可管理范围与要求,对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进出口进行严格管控。
  2. 特定矿产相关物项:从2月4日起,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4月4日起,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7种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以此保障国内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战略储备。
  3. 台湾地区实体相关:自7月9日起,禁止向汉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台湾地区实体出口两用物项,不过在特殊情况下,相关企业可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4. 技术目录:自7月15日起,实施调整后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出口技术不得出口,限制出口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以维护国家技术安全和利益。

出口是否需要许可证取决于矿石种类及出口管理要求,部分矿石明确需申领出口许可证,部分特殊矿石可能涉及额外许可或配额管理。

一、需申领出口许可证的矿石类型根据《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部分矿石被明确列入需申领出口许可证的范围,例如矾土、磷矿石、镁砂、滑石块(粉)、萤石(氟石)等。此外,若矿石属于战略矿产(如镓等),自2023年起出口需遵守国家管制清单,可能涉及额外许可要求。此类矿石的出口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出口许可证,未取得许可的出口行为可能构成违规。

二、两用物项矿石的特殊要求若矿石具有军事用途或可提升军事潜力(如具备特定物理、化学性质),可能被归类为两用物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此类矿石的出口需办理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的认定标准通常涉及技术参数、用途场景等,出口企业需严格对照法规自查,避免因误判导致合规风险。

三、常规监管要求与特殊矿产管理即使矿石未被列入特殊目录,出口仍需满足基础合规要求:

  1. 采矿许可证:由国土资源部门核发,证明矿石来源合法;
  2. 进出口经营权备案:需在商务部完成备案登记;
  3. 基础材料: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等贸易文件。此外,稀土、钨等特殊矿产的出口需额外申请出口配额,配额分配通常与企业的生产能力、历史出口记录等因素挂钩。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由于矿石出口的许可要求涉及多部门法规,且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出口前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具体要求:

  1. 咨询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获取最新政策解读;
  2. 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合规审查,降低法律风险;
  3. 关注国家商务部、自然资源部等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及时掌握政策变动。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两用物项和技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中规定管制的物项和技术。

进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列名的两用物项和技术,不论贸易方式如何,都需要由商务部授权的发证机关签发相应许可证,海关在验货时会依据此证进行管理。对于进口放射性同位素,须遵循《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先经国家环保部审批后,再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请许可证,进口商需凭此证办理进口手续。

在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场所,持有“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的企业可办理通关验放,区域内货物的进出无需重复办理许可证。许可证实行联网查询管理,纸质版和电子数据同时作为海关监管依据。纸质许可证为计算机打印,不得随意更改证面内容,如有更改需申请原发证机构换发。

许可证使用时,进口商和收货人信息需与报关单上一致,海关核销和验放依据纸质证书备注栏内容,禁止手工签注。许可证的贸易方式仅作参考,实际监管方式按海关规定执行。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特殊情况可延期,但只能延期一次,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并需在原证失效前申请。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和“非一批一证”管理。非一批一证意味着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多次报关,最多12次,海关会逐批签注核减进口数量。对于大宗散装物项,进口时需按实际数量核扣,最后一批货物的溢装数量需控制在许可证剩余数量及规定的5%上限内。

报关单上需填写许可证号,一份报关单限填一个许可证号。以上规定旨在确保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的合规性和海关的有效监管。

我国对特定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涉及四类无人机及相关设备、部件,出口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并遵守海关监管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出口管制的无人机范围

  • 三类军民两用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系统
  • 射/航程大于或等于300Km。
  • 具备自主飞行控制和导航能力,包含容量>20L的气雾剂布散系统/装置,或经设计/改进后可配备此类装置。
  • 具备视距外控制飞行能力,包含容量>20L的气雾剂布散系统/装置,或经设计/改进后可配备此类装置。
  • 注:娱乐或竞赛用模型飞机不在管制范围内。
  • 部分军民两用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及其相关物项
  • 视距外可控飞行,最大续航≥30分钟且<1小时,且在≥46.3千米/小时阵风条件下具备起飞和稳定飞行能力;或最大续航≥1小时的无人设备。
  • 专门用于改装有人飞行器为无人设备的部件或设备。
  • 设计或改型后用于15420米(50000英尺)以上高空飞行的吸气活塞式或转子式内燃发动机。
  • 注:模型飞机或模型飞艇不在管制范围内。

无人机对于旅游者的重要性几乎对等于相机。拥有无人机也就意味着你会拥有上帝视野,拥有更加辽阔的视觉体验。但是最新发生的多次无人机扰航事件,让无人机的监管问题再次的摆在了桌面上。中国也在无人机监管领域之中不断的摸索探寻。

各国无人机监管规定

最近几年,在国际上频繁发生事故,在阿联酋迪拜、加拿大渥太华等地都发生了因无人机的干扰,导致机场关闭的事件。国际上对于这几年兴起的无人机监管也在不断的加强。

英国

违反者最高可被判5年监禁

英国在去年7月发布的规定之中明确表明,机场上空及周边一公里范围内不允许无人机活动。法律还规定,无人机飞行高度不得超过120米。违反者最高可被判处5年监禁。此外,重量超过250克的无人机需在英国民航局注册。

在英国的无人机,还未执行的禁令已经在议会的商议之中啦!未来趋势只会是越发监管严格。新禁令内的内容就包括,禁止儿童操纵无人机飞至一定高度,违者或将被罚款300英镑。但英国飞行员协会称,这样的规定还远远不够,机场1公里范围应扩展至5公里。

美国

总统授权“打击恶意使用”

美国的不少科幻片就曾讲述类似无人机对于大众的伤害,美国的地方政府也曾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去年10月,特朗普签署了一项法令,正式授予国土安全部、司法部“打击恶意使用无人机系统的权力”。这一法案要求美国联邦航空局制定相关的安全条例,如要求无人机操控者必须通过一项测试,以及建立一个远程控制系统,可以追踪无人机并使其返回操控者所在的位置。

法规之中也曾提到了要求无人机操作者具备飞行资质,并且注册,以达到监管的目的。

此外,还要求无人机操控者注册自己的无人机,同时需得到飞行资质。

中国

实名制登记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在2018年五月份也出台了关于无人机的规定。

5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民用无人机从6月1日正式对质量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无人机实施实名登记注册,对于已经拥有无人机的单位和个人,需在8月31日前完成实名登记。

无人机实名制登记的法规出台,随之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之中就爆出实名制的漏洞问题。

实名登记系统无法对填写内容进行真实性认证,无人机的黑飞似乎又再一次的遇到瓶颈。按照现行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的规定,所有飞行均需得到批准。不过要说明的是,该条例是2003年发布的,当时并未考虑到无人机的情况。

但是中国的无人机发展很快,问题也就随之暴露出来,最近几年的扰航问题也日渐突出。

公开数据显示,从2013年开始,民用无人机中消费级市场以每年50%的速度快速增长,2015年中国无人机保有量已经达到数十万架,有约400家单位从事无人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6年,中国民用无人机的产值超过200亿元。艾瑞咨询发布的《2016年中国无人机行业研究报告》称,预计到2025年,中国无人机市场总规模将达到750亿元。

目前中国在新疆西藏等地区就有禁止携带无人机的规定。中国无人机的黑飞现象频发,在今年4月中旬以及5月份,成都双流机场就曾发生了无人机扰航事件。仅4月21日下午2时至5时就先后出现3架无人机扰航,直接导致58个航班备降、4架飞机返航、100%航班延误、超过1万名旅客滞留。

真的不需等到航机出现问题,咱们才开始重视扰航问题,这样的成本也太大啦!

中国无人机扰航事件,从2015年的4起,到2016年猛增至23起。2017年以来,

1月中旬至2月中旬就发生12起无人机违法违规运行威胁民航安全事件。

中国民航监管部门介绍说,现有的空管雷达设备根本就无法直接探测到无人机的活动,大部分的非法干扰信息都是航班机组在空中发现的,管制部门只能是根据飞机的雷达定位,最后推算出无人机的相对位置,最后报告公安部门,最后排查。这个过程繁琐并且查处的难度极大。

针对规定中对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填报无人机的购买者姓名以及移动电话的条款,无人机领域大头企业大疆表示很难,在具体执行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难以满足相关要求。目前大疆所能做到的,就是提醒用户进行实名登记,尽到告知义务。

与正规厂家在执行《规定》时遇到的困难相比,自行组装无人机绕过实名制的问题更难处理。无人机全部配件目前均可在网上购买后自行组装,这种无人机并无序列号,实名制对其无法有效约束。

氢氟酸属于我国严格管制的两用物项,出口需遵守接受方承诺、经营者登记、许可证申领等多项规定。

1. 接受方保证义务

接受方必须书面承诺不将氢氟酸用于化学武器相关活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范围限制在合同约定的最终用途。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用途变更或转卖均属违约。

2. 出口经营者资质登记

- 主体资质:从事出口的企业须通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登记,无登记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开展相关业务。

- 登记依据:具体流程参照外经贸部发布的《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

3. 申请材料清单

申报出口需向外经贸部提交四类文件:

•企业证明:包括出口经营资质文件;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副本:注明货物品类、用途、接收方信息;

•技术说明:氢氟酸浓度、纯度、包装规格等技术参数。

4. 强制许可证制度

无论电子级(税号2811111000)或其他类型(税号2811119000)氢氟酸,均须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该证实行"一证一关"制度,单次有效。

5. 动态监管机制

外经贸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根据国际形势和产业技术变化,动态调整《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企业需持续关注最新管制目录变更公告。

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是由中国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联合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该清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加强对两用物项的出口管制,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同时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

两用物项,顾名思义,是指那些既可用于民用目的,又可能被用于军事目的,特别是能够提升军事潜力或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这些物项因其双重用途特性,一旦被不当使用或流向非法渠道,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国际和平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对两用物项的出口实施严格管制至关重要。

此次发布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是对现有已管制的所有两用物项进行系统整合的结果。它按照10大行业领域和5种物项类型进行划分,统一编配出口管制编码,形成了完整、清晰的清单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引导各方全面准确执行中国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法律政策,还能提高出口管制治理效能,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清单的发布并不涉及具体管制范围的调整。中方始终秉持合理、审慎、适度的原则开展两用物项列管工作。目前已实施管制的两用物项数量仅700项左右,这一数字明显少于主要国家和地区。未来,中方将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以及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的要求,在广泛调查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法稳妥有序推进物项列管和调整工作。

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发布是中国加强出口管制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它将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全球出口管制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2024年12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钛白粉被明确列为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的货物。这意味着,企业在出口钛白粉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出口许可证,方可进行出口活动。

两用物项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两用物项许可证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既可用于民用目的,又可能用于军事、恐怖活动等非和平目的的物项和技术。在《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明确列明了受出口管制的具体物项和技术,包括5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的钛金属。这些受管制的钛金属物项,在出口时需要同时办理两用物项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

钛白粉与两用物项的关系

虽然钛金属及含钛物项被列为两用物项,但钛白粉并不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明确受管制的5个商品编号范围。因此,从两用物项的角度来看,钛白粉的出口并不需要提供两用物项许可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钛白粉的出口可以完全自由进行,因为它仍然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以符合国家的出口管理规定。

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钛白粉在出口时不需要提供两用物项许可证,但必须办理出口许可证。企业在出口钛白粉时,应仔细了解并遵守国家的出口管理规定,确保出口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企业也应关注相关政策的动态变化,以便及时调整出口策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0号决定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出口经营者出口需申请许可,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同步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具体管制物项如下:

钨相关物项

  • 钨相关材料
  • 仲钨酸铵,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41801000。
  • 氧化钨,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25901200、2825901910、2825901920。
  • 非1C226项下管制的碳化钨,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49902000。
  • 具有特定特性的固态钨(不含颗粒、粉末状)
  • 非1C226、1C241项下管制的钨及钨含量大于等于97%(按重量)的钨合金,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01940001、8101991001、8101999001。
  • 钨含量大于等于80%(按重量)的钨掺铜,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01940001、8101991001、8101999001。
  • 钨含量大于等于80%(按重量)的钨掺银(银含量大于等于2%),参考海关商品编号:7106919001、7106929001。
  • 能被机械加工成特定产品,包括直径大于等于120 mm、长度大于等于50 mm的圆柱体;内径大于等于65 mm、壁厚大于等于25 mm且长度大于等于50 mm的管材;尺寸大于等于120 mm×120 mm×50 mm的块状物。
  • 钨镍铁合金或钨镍铜合金
  • 密度大于17.5 g/cm3。
  • 弹性极限超过800 MPa。
  • 极限抗拉强度大于1270 MPa。
  • 伸长率超过8%。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01940001、8101991001、8101999001。
  • 生产相关钨物项的技术及资料
  • 生产1C004、1C117.c、1C117.d项的技术及资料(含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等)。

碲相关物项

  • 金属碲
  • 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04500001。
  • 碲化合物单晶或多晶制品(包括衬底或外延片)
  • 碲化镉,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42902000、3818009021。
  • 碲化镉锌,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42909025、3818009021。
  • 碲化镉汞,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2100010、3818009021。
  • 生产碲相关物项的技术及资料
  • 生产6C002项的技术及资料(含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等)。

铋相关物项

  • 非1C229项下管制的金属铋及制品
  • 包括但不限于锭、块、珠、颗粒、粉末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06101091、8106101092、8106101099、8106109090、8106901019、8106901029、8106901099、8106909090。
  • 锗酸铋
  • 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41900041。
  • 三苯基铋
  • 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931900032。
  • 三对乙氧基苯基铋
  • 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931900032。
  • 生产铋相关物项的技术及资料
  • 生产6C001项的技术及资料(包括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等)。

钼相关物项

  • 钼粉
  • 用于制造导弹部件的钼含量(按重量)大于等于97%、颗粒尺寸小于等于50×10??m(50μm)的钼及合金颗粒,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02100001。
  • 生产钼粉的技术及资料
  • 生产1C117.b项的技术及资料(含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等)。

铟相关物项

  • 磷化铟
  • 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3904051。
  • 三甲基铟
  • 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931900032。
  • 三乙基铟
  • 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931900032。
  • 生产铟相关物项的技术及资料
  • 生产3C004项的技术及资料(含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