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通|2026年7月中央及广东省惠企政策汇编(含资金扶持、产业规划等)(惠企通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ypxx.net

为助力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广东省工商联微信公众号推出“惠企通”专栏,力求精准触达企业需求,赋能广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资金类

01

《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资金开源相关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7月2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资金开源相关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入库支持对象分为开源社区项目和开源生态中心项目。

支持标准如下:

◉ 采用事后奖励形式。

◉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开源社区和生态中心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运营费用(需提交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予以支持,单个项目奖补资金最高800万元。

◉ 运营费用主要包括:与项目相关的软硬件设备购置和改造费用,云服务器的租赁费用,研究咨询、策划设计、培训辅导、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宣传展示等费用,以及开展以上公共服务工作所需场地与必要设施的租赁、搭建等费用。

◉ 年度支持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

有效期:2026年8月31日前。

02

《关于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通知》

7月6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通知》。

专项资金支持处理企业回收处理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专项资金支持的产品种类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动态调整。

有效期: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03

《关于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7月8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发布《关于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支持方向和条件】

2026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包括: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2个方向。

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包括: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1个方向。审批项目权限均下放至各有关地市(不得再下放给县区)。

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优选等工作(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2个方向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入库。

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根据职责分工各自组织申报,其中: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平台(不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省产业园区、化工园区(独立)、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申报入库;

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申报入库;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独立)内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申报入库。

有效期:2026年8月20日前。

04

《2027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申报指南》

7月10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2027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三大专题申报要点如下(节选)

科创基金后补助

◉ 申报单位

广东境内注册成立的创业投资企业。

◉ 支持方式和强度

结合省财政资金年度预算安排,根据创业投资企业在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实缴出资额,分段计算给予一次性后补助:

1.实缴出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财政后补助金额按不超过该部分的3%计算;

2.实缴出资额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财政后补助金额按不超过该部分的1.5%计算;

3.实缴出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财政后补助金额按不超过该部分的1%计算。

单个项目按以上方式分段计算后合计获得的后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科技天使投资后补助 。

◉ 申报单位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 支持方式和强度

结合省财政资金年度预算安排,根据申报单位或所管理的基金产品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际投资额,按照不同档次给予一次性后补助,核算方式和强度如下:

1.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2年(24个月)的,财政后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10%;

2.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满2年(24个月)不超过4年(48个月)的,财政后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6%;

3.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满4年(48个月)不超过5年(60个月)的,财政后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4%。

单个申报单位获得的后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申报单位将后补助资金以绩效或奖金等形式用于支持申报人。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后补助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不予补助。

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能力提升计划后补助

◉ 申报单位

2025年12月31日前批复设立纳入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序列的各分中心(申报主体为分中心依托建设单位)。

◉ 支持方式和强度

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由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对分中心针对2025年度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监测评估工作,评估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计算结果。

有效期: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至8月17日17:00,各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7:00。

05

《关于下达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建设方向)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建设方向)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据悉,各省(区、市)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已下达,总计50亿,其中,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获1.4亿元。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加强村内公共设施、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乡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补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短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06

《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指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两新”政策实施的决策部署,支持经营主体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降低金融主体融资成本,财政部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现制定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指引。

涉农设备更新贷款,最高可获1.5%中央财政贴息贴息期限,最长2年,老旧农机具、设施农业、渔船等七大重点领域均可申请。

07

《 关于 “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标准化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2026年)的通知 》

7月1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标准化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2026年)的通知》。

本项目通过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https://czbt.czt.gd.gov.cn/#/home)申报。

有效期: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08

《关于组织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7月17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本次组织2027年项目入库,重点支持企业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四新”手段开展技术改造。

重点支持对象:规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出口引领企业、自主创新企业等。

补贴方式:设备奖励、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三种方式。

有效期:2026年9月30日前。

09

《关于广东省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7月21日,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广东省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中央下达广东的常态化帮扶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实施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的资金,帮扶资金主要分为开发式帮扶、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三西”农业建设六大方向任务。

有效期: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3份原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旧管理文件。

10

《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7月27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核心是落实省级农业产业财政资金 “补助改股权投资、资本金注入” 改革,部署2026年度试点申报、项目谋划、前期筹备、材料报送全流程工作。

有效期:2026年8月20-24日期间。

11

《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

7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此次发布的《公告》,新增免征范围拓展到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油气长输管道、水电站、核电站、火电厂、供电、煤炭等行业企业,以上行业类别特定用地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有效期:政策调整设置了过渡期,分两步到位。对恢复征税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12

《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

7月30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

据悉,广东(除深圳)拟安排33820万元,对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13

《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

7月30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

据悉,全省(不含深圳)拟安排13662万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产业类

01

《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近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26)。新建排污单位自2026年9月1日起,现有排污单位自2028年1月1日起,其水污染物排放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标准进行优化:

◉ 一是拓宽标准适用范围,新增了化纤织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等行业,实现纺织工业全覆盖。

◉ 二是加强环境风险防控,针对染整污水及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出水,新增斑马鱼卵急性毒性作为综合毒性控制指标,协同理化指标实现双重控制,精准强化水生态保护。

◉ 三是促进减污降碳协同,优化完善了间接排放管控要求,推动纺织工业污水与生活污水从源头分离处理,引导企业退城入园;区分污水间接排放去向制定差异化管控要求,促进园区系统治理、协同减污降碳。

◉ 四是细化基准排水量,优化完善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提升标准的精细化管控水平。

有效期:新建排污单位自2026年9月1日起,现有排污单位自2028年1月1日起,其水污染物排放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02

《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促进循环经济产业升级,降低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规划》明确,到2030年,覆盖生产、消费、回收、利用全链条的循环经济体系更加完善,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5年提高16%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8万亿元。到2035年,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系基本建立,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03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7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通知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聚焦矿山、化工、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04

《关于开展2026年印染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7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印染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部分内容如下:

◉ 印染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参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中《企业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自查表》进行自查,满足各项条件后,按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应材料。

◉ 企业申请材料中,涉及环保的情况提供2023年至申报时的相关数据及材料,其它部分情况提供2025年度相关数据及材料。

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前。

05

《广东省推进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 年)》

7月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广东省推进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 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旨在挖掘医疗机构临床创新成果,构建“征集筛选—对接匹配—辅导培育—转化落地”全链条机制,破解成果转化中“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难题。

根据《方案》,至2028年底,我省将征集900项以上纳入“春雨行动”项目清单,推动150个以上重点转化项目完成产品定型,服务100个以上项目进入注册环节,并形成8个以上示范性临床研究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同时推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示范性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合同研究组织(CRO)及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等服务平台。

06

《关于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7月9日,广东省商务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围绕引外来高端品牌、育本土产业品牌、建专业载体平台、完善配套服务保障四大核心方向推出十条核心举措,覆盖品牌招引、本土培育、场地载体、展会赋能、配套服务、营商、金融、资金、省市联动全链条。

有效期: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07

《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人社”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人社”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领域应用发展,有力支撑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5年建设目标,2026年建设“人工智能+人社”应用基础设施,打造20个基于行业大模型建设的应用场景及相应高质量数据集;2027年普及应用一批人社行业大模型和智能体,探索50个左右高价值应用场景赋能路径;2030年形成人社行业领域人工智能普遍应用的创新局面。

08

《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第二批项目》

7月9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注册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有效期:网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10:00至2026年8月16日16:00。

09

《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7月9日,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供给优质、业态多元、智慧便捷、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体系。打造一批带动性强的零售场景,推出一批融合创新的业态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售企业,推广零售好经验好做法,使线下零售成为购物休闲、沉浸体验、娱乐社交的承载之地,线上零售成为商品丰富、品质优良、规范经营的购物之所。

10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扩能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7月13日,民政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扩能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围绕应用示范引领行动、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政策效能提升行动、市场环境优化行动、人才队伍赋能行动等6项重点任务部署20余项具体举措。

11

《关于推动互联网基础资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7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互联网基础资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互联网基础资源高质量发展实现体系化突破,取得一批标志性技术原创成果,形成系列引领性技术标准。互联网基础资源及体系架构革新演进,建成高效协作、智能互联的新型互联网基础设施,打造一批新型服务网络。互联网基础资源高效治理与综合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我国成为全球互联网基础领域重要创新策源地和引领者,全面建成架构先进、全域互联、高速泛在、安全可控的新型互联网基础设施。

12

《关于进一步强化政策举措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运用“四新”手段实施技术改造》

7月15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政策举措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运用“四新”手段实施技术改造》的通知。

该文件对“技改十条”中“加大财政支持技改力度”及“引导金融支持工业企业技改”相关内容进行优化。

13

《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部署实施城市水安全强韧性、海岛及船舶供水提能级、工业利用扩规模、科技创新补短板、产业链协同增效能、绿色低碳促转型、国际合作助共赢等7大行动,促进海水淡化科技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海水淡化产业链全面提质升级,不断提升海水淡化水规模化利用水平。

其中,《行动方案》明确,要提升沿海工业园区海水淡化水配置利用量占用水量的比例,优化沿海地区石化、钢铁、火电、核电等高耗水产业布局,鼓励采取园区集中共建、企业自建等方式建设大型海水淡化工程。

14

《人工智能合作发展行动计划》

7月17日,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在上海召开。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发布了《人工智能合作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从数据、算力、生态、赋能、人才、规则、治理和伦理等方面,提出优质数据供给、智能算力普惠、开源生态共享、人工智能深度赋能、数智人才共育、规则标准共建、安全治理协作、人工智能向善等八项行动,以务实举措响应联合国关于加强人工智能国际合作、弥合数字鸿沟、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倡议。

15

《关于征集2026年现代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招商合作项目的通知》

7月15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征集2026年现代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招商合作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招商项目由需求单位填报,可为地级以上市或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院校科研机构、科技特派员团队、省“百千万工程”纵向帮扶队、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以及相关行业协会、供应链企业、农产品销售平台、物流仓储企业、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单位。

有效期:2026年8月15日。

16

《2027年度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专项申报:新一代通信与网络、重点新材料、新型能源、生物育种、现代农业》

7月21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五份2027年度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专项申报,涉及新一代通信与网络、重点新材料、新型能源、生物育种、现代农业。

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用账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查看具体指南文件并提交有关材料。

有效期: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8月21日。

17

《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7月22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面上项目采用竞争择优方式,重点项目采用定向委托方式,项目研究期为2027年4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重点项目根据研究需求另行确定。项目同一题目支持1项,每个题目的有效申报单位若少于3家,则不予评审立项。立项项目按程序审核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于2027年出库支持。

有效期: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8月10日。

18

《电力企业涉电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7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企业涉电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强化数字化预案建设、加强无脚本演练等,是改进提升电力应急预案实用性的有效举措。

19

《 关于 2026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的通知 》

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6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的通知》。

据悉,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共有3874家企业,其中,广东共有289家企业纳入名单,主要涉及钢铁、建筑和卫生陶瓷、算力设施的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

20

《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

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开展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挥发性有机物将全部纳入征税范围。

有效期: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21

《关于开展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7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本批揭榜挂帅围绕未来产业、装备制造、信息技术、通信、人工智能、消费品6个方向,系统布局24个专题。各省级推荐单位每个专题推荐数量不超过20个,各央企推荐单位每个专题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具体数量以各专题申报指南相关要求为准。

有效期:2026年8月21日(周五)前。

22

《关于延长广东省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的通知》

7月29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延长广东省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广东省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已调整,具体如下:

第二批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延至8月5日17:00,地市有关部门完成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延至9月4日17:00;

第三批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延至9月4日17:00,地市有关部门完成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延至10月8日17:00。

23

《关于评选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的通知》

7月29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评选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的通知》。

本次广东专利奖设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广东杰出发明人奖四大奖项。重点鼓励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优秀项目积极参评。

有效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综合类

01

《关于开展综合保税区外保税检测试点工作的通知》

7月2日,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综合保税区外保税检测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综合保税区外符合条件的企业,经申请通过可试点开展集成电路和消费电子产品的保税检测业务。本通知所称保税检测业务,是指企业以保税方式将货物从境外运入境内进行质量、规格、性能等方面的检测活动后复运出境。

02

《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

7月3日,国务院印发《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规划》提出,到2030年,适应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建成一批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

03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近日,生态环境部制定发布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4—2026)(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主要内容:

工业园区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污染物排放集中、环境管理难度较大的区域。《导则》针对当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缺乏专门的排放标准、特征污染物管控不全面等问题,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园区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

《导则》提出了地方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确定、标准实施的效益分析等指导要求,并统筹考虑地方工业园区类型、污染物排放情况、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等因素,明确了污染物控制项目及排放限值的确定方法,保障园区排放标准控制项目全面、限值科学精准。

出台《导则》是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指导和推动各地加快补齐该领域存在的标准空白,提升园区环境治理效能,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有效期:新规将于2026年9月1日实施。

04

《广东省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 建设智慧城市行动方案》

7月7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 建设智慧城市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设施联通、数据融通、平台互通、业务贯通、生态畅通”的总体思路,明确到2027年底和2030年两个阶段目标,部署3方面21项具体任务。

05

《 “十五五” 碳达峰行动方案 》

7月9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通知。

《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实现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推进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其中,在推进产业绿色化低碳化方面,在“十五五”期间要建设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 + 500个左右零碳工厂。

06

《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

7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 》(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8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年均提升约1个百分点;建成一批零碳低碳煤炭矿区、油区;支持建成一批零碳园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取得显著进展,绿色用能水平不断提升。

《行动计划》从电力、煤炭、油气、终端消费、技术创新、制度机制多维度出台20项举措,全面推进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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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相关政策衔接工作》

7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

明确各省(区、市)孵化器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要求,推动原国家级孵化器升级发展,支持其提升服务能力,引导对标达标;同时,按要求组织做好标准级、卓越级孵化器申报相关工作。

自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标准级和卓越级孵化器,适用《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中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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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

7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5个方面部署了重点改革任务:涉及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方面、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方面、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方面;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方面、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监督考核方面。

09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

7月14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

这是我国首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五年专项规划,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划定了“十五五”时期的治污路线图。

10

《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

7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办公厅(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推进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四个层级进行培育。

有效期:2026年8月15日前。

11

《关于开展绿色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

7月20日,商务部公布《关于开展绿色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为加快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扩大绿色消费,商务部将于2026—2028年组织开展绿色消费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申报范围包括城市所辖区(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地方依规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单位。综合考量区(县)、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绿色消费工作基础、发展潜力、政策保障、方案科学性等因素,突出优中选优、各具特色。

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且建设成效突出的地方优先。

有效期:2026年8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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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平台企业赋能个体工商户发展行动方案》

7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平台企业赋能个体工商户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2027年年底前,滚动形成“五个一批”工作成果,即推出一批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的帮扶举措,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转型发展的优质商户,定制一批“解渴”管用、生动务实的培训课程,搭建一批数字赋能、有形有感的应用场景,选树一批创新融合、可学可鉴的典型案例,探索构建平台企业赋能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长效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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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开展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7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开展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按三个方向开展试点工作:以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用能需求为主的村镇微能网(群)、 以满足村镇工商业用能需求为主的综合微能网 、 边远地区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智能微电网)和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应急型微电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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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

7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含零碳算力设施,下同)建设工作。

《通知》对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提出具体安排,包括基本要求、申报条件、组织实施以及附件《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说明(试行)》等内容。

有效期:2026年8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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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

7月23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组织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据悉,全省共可推荐卓越级智能工厂共65个,可推荐领航级智能工厂数量9个。

有效期:2026年8月1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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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

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主要目标

◉ 总量目标: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8亿吨标准煤左右。

◉ 发电目标: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年发电量4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30%。

◉ 非电利用目标:2030年,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较2025年增长1.5倍,折合约1.5亿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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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专项行动的通知》

7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评价认定工作,推进数据共享、优化办事系统、强化信息核验,切实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评价认定工作效能。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协调机制,推动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履行工作牵头职责,各地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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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的意见》

7月2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一体化融合、安全绿色数智高质量发展、现代化行业治理三大方面18项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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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指引(2026年版)》

7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指引(2026年版)》(以下简称《指引》)。文件旨在引导服务商紧密围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促进数字化产品与服务供需适配,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指引》围绕“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智化”等5个维度提出15个培育方向。除上述方向外,“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还应满足安全稳定可靠、价格合理透明等共性基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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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力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7月30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力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工作进度,划定便民生活圈总量,明确逐年建设数量,按照有关规划安排,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2026年完成全国建设1万个便民生活圈的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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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

7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总体目标:到2030年,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绿色能源应用比例显著提高,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绿色低碳产业竞争优势巩固提升。《规划》提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碳排放下降等7项预期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