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月,当戚薇公开了那部AI漫剧的宣传片时,网络上掀起了不大不小的波澜。一个和她极为相似的虚拟女主角韩清夏出现在屏幕上,带着科技的光鲜和未知感。她宣布,这个角色是她授权制作的数字分身,一句话引发了卖脸的质疑,也暴露了大众对于AI技术在娱乐行业应用的复杂情感。



打不过AI,就加入AI,有人这样调侃当下的大势所趋。戚薇却认为,我们无法阻止技术进步的脚步,但我们可以主动去理解它,去利用它,更要规范它,并始终保留自己的独立判断力。比起被动地等待他人盗用她的脸去进行尝试,她更愿意主动参与其中,明确告知公众什么是她所认可的创作方式,什么绝对不能逾越的红线。 这场科技与艺术的碰撞,正在持续重塑演艺行业的生态。AI短剧、原生AI虚拟艺人等新的业态层出不穷,未来充满了无限可能,也伴随着诸多挑战。法律也需要与时俱进。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的麻增伟律师提醒我们,在影视创作中,使用明星肖像不仅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更需要得到明星本人的肖像权授权。授权的过程中,时间、地域、使用方式等细节都至关重要,尽量避免永久性的、概括性的授权,要尽可能明确具体的授权范围和使用方式。 或许,戚薇的行动,不仅仅是一次商业尝试,更是一次勇敢的探索,一次对未知领域的自我定义。她用自己的方式,尝试着在AI浪潮中找到属于演员的立足点,也引发了我们对于未来娱乐行业发展方向的深刻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