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贺欣认为,现在司法处理离婚案件的方式,已经不再停留在过去那种道德说教的层面。“法官也没有义务这么做,也不会把主要精力放在评判谁对谁错、谁应该受到谴责上,而是越来越走向一种实用主义的处理方式:如果这段婚姻已经很难继续,那就尽快解决纠纷,好合好散,再看当事人能不能从中争取到更多实际利益。”
“这里其实有一个很矛盾的地方。传统的婚姻观念当然存在很多性别不平等,比如认为女性应该依附于男性;同时,它也会给一些在经济和社会地位上脆弱的女性提供一层很薄的保护,比如丈夫有供养妻子、维持家庭的责任。但当司法越来越不去寻找婚姻中的过错,不再进行道德上的评判,法官也剥夺了妻子在离婚诉讼中曾经占据的道德高地。对一些女性而言,实用话语实际上强化了两性的不平等,因为这种话语蔑视她们想留住丈夫的想法。从这个意义上说,像这样的农村女性,在如今的离婚诉讼中已经被时代抛在了后面。”贺欣在采访中提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