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领取前妻死亡赔偿款98万未果 法院驳回诉求【男子领取前妻死刑】 ypxx.net

男子领取前妻死亡赔偿款98万未果 法院驳回诉求。2024年11月16日,湖南桑植县一民房因203室租赁户宋某存放废旧锂电池引发火灾,导致303室内的7人不幸死亡,其中包括田甲及其女儿田乙。事发后,当地镇政府与田甲亲属签订赔偿垫付协议,将984600元转入社区账户监管。

男子领取前妻死亡赔偿款98万未果

余某是田乙的父亲、田甲的前夫。他领取了田乙的垫付赔偿款后,试图领取田甲这笔984600元赔偿款未果,遂起诉镇政府要求支付该款项。他认为,田甲这笔赔偿款的权利人应是田乙,田乙死亡后应由他继承。近日,湖南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二审判决书,驳回了余某的诉讼请求。

男子领取前妻死亡赔偿款98万未果 法院驳回诉求

余某与田甲于2009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于2010年6月生育一女,取名田乙。2013年1月,余某与田甲协议离婚,约定田乙由田甲直接抚养。2024年11月16日凌晨4时30分许,因宋某在室内存放废旧锂电池引发火灾,导致田甲、田乙等7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桑植县某镇政府组织善后工作,与死者家属或亲戚签订相关赔偿垫付协议书,并垫付相关赔偿款。其中,余某作为田乙的父亲领取了田乙的垫付赔偿款。

与田甲相关的《赔偿垫付协议书》由田甲的姑姑及表亲王某等人与某镇政府签订,双方约定赔偿项目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总金额为1084600元。其中100000元支付给王某,用于办理田甲丧葬事宜;剩余984600元转入某社区账户监管,待相关权益人协商一致或诉讼后按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直接转入相关权利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宋某也在协议上签字表示同意。

现该款项已入某社区账户监管,余某领取未果遂起诉。一审法院认为,桑植县某镇政府出于及时救助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垫付赔偿款,其既非赔偿责任主体,亦非其他继承人和遗产管理人,因此并非本案的适格被告。余某主张某镇政府侵犯其财产继承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其诉讼请求。余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另据报道,着火的民房是一栋居民楼,遇难的是祖孙三代共7人。张家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显示,租赁户宋某在203室内存放废旧锂电池引发火灾,火势迅速蔓延至303室。宋某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涉嫌失火罪被桑植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建议追究刑事责任。